武汉创辉平安--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|
发布时间:[2009/6/15] 阅读(4434)次 |
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遏制交通事故发生,须做到: 1、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,按时逐项予以整改、落实。 2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,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,并立即抓好落实,及时消除。 3、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。 4、每趟次出车前,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排除,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。 5、装载货物时,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,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。 6、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。 7、车辆经检测、二级维护,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,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。 8、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、电路、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。 9、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。 10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,吸取经验教训,举一反三,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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